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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监督官员 反腐形式化还要多久? [原创 2007-06-13 00:19:20]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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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委组织部对240名处级领导干部实施民意调查,请老百姓为生活在自己身边的领导画像、打分。要通过官员邻居的监督来调查官员们的生活圈、社交圈;调查官员们的生活作风问题,并作为评价官员的重要依据。名曰:用邻居的评价来考核官员,扩大干部群众监督权……。

在反腐防腐的问题上,我们搞的形式主义方式已经太多了。形式主义表现之一:签订防腐纠风责任状。结果不仅是状纸不耽误腐败,个别单位领导还怕曝露出来本单位的腐败问题,完不成责任状规定内容,影响政绩、影响奖金,便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办法捂盖子,姑息养奸。形式主义表现之二:建立防止腐败第二道防线,力求官员的老婆们可以“替代”纪检干部。结果是,老公滥用公权,老婆在家收钱。甚至有的单位还评什么“廉政贤内助”,表彰发奖,把对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具有党性原则问题寄托到了官员的老婆们身上,岂不是笑话?大家可以想一想,全国近期打掉的贪官有多少?这些贪官中“包二奶”的有很多,可竟然没有一例是由于贪官的老婆对丈夫行为不满而检举揭发的。这些老婆们在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也不觉悟,可见,用她们来防腐的力度和作用能有几何!形式主义表现之三:反腐防腐教育进小学课堂。现在的小学生们,为了能当上班级干部、为了能得到个教室里比较理想的座位、为了能够当上三好学生等等,都知道回家找父母在年节的时候给老师送点礼,已经有这样潜移默化的教育在前了,你怎么去灌输那些“当官要为民做主”的思想教育?另外,小学生们就是把廉政的重大意义搞的再懂,学生们应该采取何种方式和手段回家对做官的父母进行教育和监督?而他(她)们的父母会听吗?形式主义表现之四:廉政教育监督进家庭。这个其实和“第二道防线”是换汤不换药。

关于这个新的方式——邻居监督和评价官员,笔者认为,就是形式主义的又一表现。其一,能够了解官员手里掌握了多少公共权力,存在多少腐败机会的人其实就在这些官员们的机关里,尤其是他们的上级和下级,这部分人是对官员实施监督的最有力人选。邻居能知道与他们相邻而居的政府官员手中握有多大权力和都是如何使用这些权力的吗?而知道和了解这些官员是否将公共权力滥用,除了他们的上下级之外的知情者还应该是这些公共权力的相对人,也就是需要用他们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或者本单位、本地区办事的人,这些人才真正了解官员们的公权是不是被私用了。其二,客观地说,官员们的生活圈和社交圈也并不等于就是“腐败圈”,老死不相往来的邻居们对官员们的生活社交能够了解多少?表面的“圈子”里面究竟隐藏了多少腐败的问题,有多大的腐败危险系数?官员们“包二奶”能否不去避讳邻居?另外,生活作风问题也是目前很多恶意者乐于采取的一种,望风扑影甚至无中生有,中伤他人的手段,所以,邻居对官员生活圈、社交圈以及生活作风的评价,不具有对官员进行评价的可采信度。其三,邻居对官员的监督可以视为群众监督的范畴,但这种监督纯属于对表面现象的监督,官员们平时给邻居们留下的表面现象距离他们的实际行动有多少距离?我们在对待问题时讲究的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如果邻居们弄来些非常不具体、完全是定性式的对某个官员的所谓评价,你如何处理?是完全相信,还是一一调查?完全相信,是对我们的官员不负责任的做法,一一调查?你调查得过来,调查得清楚吗?另外,我们现在的纪检监察部门对群众举报的案件是否做到了举报必查,查必有结果?邻居们对一些官员有了评价之后,你能依据这些评价对官员采取什么下一步措施?因此,笔者认为,以邻居评价来考核官员,并成为评价官员的“重要依据”,实质是对官员本人的不负责任;用邻居来监督官员也就是反腐防腐的形式主义表现之一。

面对公权私用、滥用职权、官商勾结等一系列腐败问题和现象,我们目前所能够采取的措施其实就是中央所倡导的源头防腐、制度防腐等等,如果我们踏踏实实的用教育手段,教育我们的官员忠于党和人民,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忠于职守,让他们不思腐败;用制度和机制迫使权力部门的官员们手中权力逐渐的分散和减少,并且能够公开透明,有利于群众监督让他们得不到勾结和腐败的空间,不敢滥用和私用;强化现有的人大、媒体等四个监督机制,发现问题一查到底,查深查透,让拥有权力的官员们彻底丧失掉以权谋私的侥幸心理,这样,在反腐防腐问题上就会有所建树。关键是制度落实和真抓实干。

除此之外,任何形式化、花架子式的东西都是百无一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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