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自定义HTML载入中... loading
买官者 怎么就赔了夫人又折兵? [原创 2008-04-18 13:47:45]  删除... 
字体变小 字体变大
 

昨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仲祖文先生的文章,标题是《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摘录其开头语安徽阜阳法院卖官买官受贿案中不仅卖官者被依法判刑,参与买官的两位县级法院院长亦被查处免职,投机钻营者名位双失,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看此标题甚感振奋,以为上面在制止目前怨声载道的官场买官卖官之风方面有了什么新举措,而且新举措一出台,不仅卖官者之行为会得以遏制,而且买官者也会受到相应制裁,人财两空,令欲买者望洋兴叹,敢梦而不敢为!故拿来细品一番。不知道是我的期望值太高,还是文中所述内容实在是差强人意,确实没看出来买官者怎么就“赔了夫人又折兵”,当然就更没品味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为政者应从这起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莫误入买官卖官歧途,始终行正道、讲正气,坦荡做人,正派为政,长留清气在人间!这样的警示和教育作用。仅是文章的开头语便令已人失望,其中说到:“参与买官的两位县级法院院长亦被查处免职……”。什么叫参与?其真正含义应该是说,在安徽阜阳这起卖官买官受贿案中,两位县级法院院长仅仅是参与者之一抑或之二,那么其余的参与者呢?笔者没有搜索到对其余参与者处理的材料,或是另案处理,或是逍遥“法外”,同一案件中涉嫌买官的人尚且不能全部受到应有的惩处,谈何“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买官卖官由来已久,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因腐化堕落、以权谋私受到应有惩罚的人还是少数,更多的腐败份子还在腐败,更多的人仍然视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谋私的工具,仍然在为谋取这个工具而“不懈努力”,不惜权钱交易。一个县级法院就有两个买官的(或许不仅两个),这个县和法院同级的部门还有多少?全国上上下下的法院有多少?全国上上下下的执法单位、行政部门有多少?就算是一个部门有一个人的官是买来的,全国该有多少买官者?以两个买得了县级法院级别小官的人来说事儿,虽然微不足道的体现了点积极的态度,但实在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两位15次行贿买官的县法院院长被调离岗位,没有说明是否还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追究的问题,这里暂不讨论。对买官的事实被受贿者的一审判决书认定之后,一人得以连任法院院长,一人被选为法院院长的事实该做如何解释?新华网合肥4月13日电(记者王圣志  程士华):“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案发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有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以及多名法官因贪污受贿被判刑。2007年初,何涛、李松涛等人就被查出有向刘家义、张自民等人多次行贿的行为,但是,截至2008年3月底,何涛、李松涛等人仍分别在界首市、颍上县担任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阜阳市委对此解释说,阜阳市委常委会在2007年11月23日听取了阜阳市纪委关于何涛、李松涛等人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决定分别给予何涛党内警告处分、李松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在适当时间对何涛、李松涛的工作岗位予以调整。后因阜阳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变动,对两人的组织处理未能及时到位。”这是用一句“因负责同志变动而未能及时处理“就能解释通的吗?内中到底还有什么猫腻,不言而喻。如果用这样的结果来认证仲先生所说的“纸总是包不住火的”,看似合理,但问题出在这“纸”上,究竟是种什么纸?也太耐烧了点吧!而且这张“纸“还是:“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而且引起了其上级机关,安徽省委等领导机关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在调查的基础上”才被火烧掉的……

用这两个买官者的下场来痛陈买官卖官之时弊不仅微不足道,更进一步暴露了官场的弊端。如果将仲先生文章的开头语和记者王圣志 、程士华的报道联系起来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就是:买官者不会轻易暴露被捉,漏网之鱼比比皆是,即使是暴露出来,处理也难,大可放手去做!!!

 

 

分类: 天下
所属版块: 天下
票数:
什么是“我顶”?
点击数:    评论数:
本文章引用通告地址(TrackBack Ping URL)为:
本文章尚未被引用。
发表评论
大 名:
(不填写则显示为匿名者)
网 址:
(您的网址,可以不填)
标 题:
内 容:
请根据下图中的字符输入验证码:
(您的评论将有可能审核后才能发表)
和讯个人门户 v1.0 | 和讯部落 | 客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