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福州5月19日专电(记者逯寒青)记者从福州市纪委了解到,近日福州市严肃查处了两起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低价购买商品房的案件;相关人员因同时触犯法律,均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没收个人非法所得。
经查,福州市园林局原局长王廷杰,利用职务 便利,为福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并于2005年以相当于6.4折的价格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总价48万元房子一套。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民事审判庭庭长陈时堪,在1998年购买福州市晋安区福霞小区住宅时,通过给该小区开发商打招呼,承诺今后在民事庭的案件上给予帮助等,以相当于5.6折的价格购买住房一套。此外,王庭杰还受贿人民币65.1万元,美金9200元;陈时堪受贿14.1万元、礼金10万元,行贿7万元。日前,王、陈二人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3年,并被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和7万元。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官方消息,福州市纪委是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今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将严查干部利用职权买低价房。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之后第一个对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商品房的领导干部“亮剑”的纪委。官商勾结,共享房地产开发这块肥肉;权力部门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的便利条件为自己、为子女低价购房,这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可是,中纪委对查处该类问题的部署之后也鲜见这方面的“战况”,为什么……
是查处这方面的问题难度大吗?我看不是。一般说来,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案件隐蔽性较高,查处时存在调查取证难的问题,而查处低价购买商品房则简单的多。每个地方有多少商品房是有数的,都是谁的产权一目了然,其中有多少权力部门的人物在那里住着,甚至是住着价值与自己合法收入额不相符的住房,也是显而易见,通过对购买商品房的发票、付款方式、资金来源的调查,查处起来极为简单,关键就在于想查还是不想查!能否执行中纪委部署,向利用职权,低价购买商品房的权力人物“亮剑”,一是决心;二是勇气;三是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度。
福州市纪委已经做出了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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